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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科技成果登记注意事项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点击量:

各位老师:

2018年科技成果(自然科学)统计工作的通知已经发布在河南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http://kyc.henu.edu.cn/info/1012/7624.htm),请及时查看,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1)2019年1月3日前将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系统,并将原件交至108办公室;期刊论文要在目录姓名处做标记,方便备查。请大家一定提前完成此项工作,切勿等到最后一天录入有可能访问系统的人数多而导致无法正常录入。

(2)SCI和EI收录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带红色公章),并在系统内注明有关收录情况,SCI论文还需提交纸质分区信息表。SCI和EI收录论文在登记成果基本信息保存后务必继续“录入转载信息”,并于“收录”模块中选择论文期刊所在分区,并提供纸质分区信息。

(3)C级以上的论文需提交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当期目录及论文正文),请务必提交,否则科研院审核不予通过。

(4)按照学院要求提交成果扫描件(含项目、专利、论文、软件著作权、获奖),请发送至47803329@qq.com。扫描的具体要求请查看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学院年终科研成果统计提交成果扫描件要求》。提交的论文成果扫描件需要包含检索证明(如果论文被SCI或者EI收录的话)。

(5)补报2017成果、更正成果信息请在科研管理系统成果录入中备注说明,并在提交材料时说明。2018年度因检索证明或其他原因未统计的成果延至下一年度处理。

(6)除JCR-Top及以上期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河南大学。

(7)录入成果时建议将尽可能详细的信息都录入系统,例如卷、期、页码等。此外如果成果属于多名作者,建议将所有作者依照署名顺序录入,保证成果录入人之前的作者都录入系统。例如,成果的作者中有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假设王五是成果录入人,不能只录入王五,应至少录入张三、李四、王五,否则无法体现论文作者的贡献。若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不是同一人,建议注明通讯作者。

(8)成果的统计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成果,如果论文属于优先在线出版,但没有正式的卷号期和期号请勿统计录入。

(9)《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自然科学)》(校发[2018] 37号)大家认真看一下,此为以后学校的奖励政策。

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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