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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非恶意欠款证明申请流程

日期:2015年01月06日       点击量:

1. 所需材料及填写要求

① 非恶意欠款申请书。申请书需包含以下内容:个人信息(在校期间所在学院、年级、姓名及联系电话)、贷款信息(金额、时间)、逾期信息及原因;落款须本人签名并按手印。

② 结清凭证。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每笔贷款的结清凭证。

③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具体流程

① 学生持非恶意欠款说明书,到所在学院找贷款负责老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② 学生将非恶意欠款说明书、结清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寄交至学校贷款管理中心;

③ 学校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学生材料,填写《非恶意欠款证明》及《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证明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于每年双月的十号前上报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审批;

④ 当月月底,学校贷款管理中心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回审批后的《非恶意欠款证明》,联系学生领取;

⑤ 学生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非恶意欠款证明》时,需出示相关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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