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门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我院将开展计算机软件测试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人工智能训练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职业(工种):计算机软件测试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人工智能训练师。
二、认定方式:过程性评价方式。
三、认定范围:毕业学年本科生。
四、认定等级:3级(高级)。
五、认定时间:4月7日-4月25日。
六、注意事项:申请人员应为本校(河南大学)毕业学年本科生。学生取证时的年龄,不能小于16周岁。小于17周岁不能取得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不可以在12个月内取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同一职业(工种)技能等级证书。
七、具体要求和流程,请咨询继续教育办公室,联系人:姚老师,电话0378-23883068。
河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