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文化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设计院所、企事业单位:
为扶持原创动漫作品,挖掘优秀动漫人才,促进我省文化产业特别是动漫产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中原杯”河南省原创动漫画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贯彻落实《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精神,围绕建设文化强省,以“新思维、新技术、新产业”为理念,以“坚持中原文化特色,打造国际知名品牌”为目标,以“文化河南,多彩动漫”为主题,坚持专业化、国际化的评审标准,通过动漫画作品的交流评比,积极鼓励原创作品,发现培养动漫人才,促进动漫产业发展。
二、主办、协办单位。主办:河南省文化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协办:河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动漫产业协会、郑州动漫产业基地、《小樱桃》杂志社、河南锐之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时间安排。
作品收集:2010年5月7日前;
作品评审:2010年5月8-22日;
获奖作品公示:5月23-29日;
获奖作品公布:6月1日;宣传推广期:2010年6月1日-2011年5月31日。
四、奖项设置。1、动画类:系列动画、动画短片、导演、编剧、造型;2、漫画类:单幅漫画、四格漫画、长篇故事漫画、绘本漫画、脚本。以上各奖项均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为鼓励少年儿童积极参加原创漫画创作,设少儿漫画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主要围绕“文明小公民”、“家乡巨变”等题材创作。
此外,设组织工作奖5名。
获奖作品和单位给予适当奖励(不含少儿漫画优秀奖获奖作品)。
五、参赛范围。省内动漫制作单位、培训机构,大中小学校在校生、教师,其他个人及团队(含在外工作的河南籍人士)2005年(含2005年)以来的原创动漫画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参赛要求
1、作品要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鲜明的时代精神,无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主题鲜明,体现动漫画艺术的特色与风格。
2、参赛作品需填写《首届“中原杯”河南省原创动漫画大赛申报表》(见附件)。
3、已在其他赛事获奖的作品须注明曾获奖项,集体创作的作品需征得其他主创人员同意。
4、参与少儿漫画奖评选的,应在14周岁以下(1995年11月30日后出生的)。
5、单位参赛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个人参赛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少儿参赛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参赛作品需通过网络上传或邮寄数据光盘,标准格式为:参赛作品和申报表置于同一文件夹目录下,文件夹与参赛作品同名,申报表的文件名为“首届‘中原杯’河南省原创动漫大赛——作品名称”。
7、作品格式:
平面作品参赛的,纸张规格不小于A4打印纸,TIFF、PSD(须合并图层)、JPG等格式均可,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平面作品打印稿背面须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等内容。不接收复印件和照片。
动态影片参赛的,需压缩成MPG、AVI、MOV格式,分辨率不小于640×480。
FLASH作品参赛的,需提供SWF格式的作品,参赛者保留FLA格式源文件备核。
七、活动组织。成立由主办、协办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参加的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聘请动漫界专家、动漫企业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八、参赛须知
1、所有参赛者必须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参赛作品被他人主张权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者承担;给本次大赛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由参赛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大赛组织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属情况使用权:评审期间,对参赛作品进行少量复制,在指定及授权媒体发布、浏览;宣传推广期间,以任何形式、在任何载体以全部或截取片断的方式传播、展示,对优秀作品进行免费结集出版、展览播映、信息网络传播等。
3、大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再将参赛作品用于其他赛事,否则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承担。在本次大赛时间段外,参赛者用参赛作品从事其他相关比赛或商业活动不受本次大赛约束,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4、不退回参赛作品,不收取参赛费用。
上传邮箱:chanyechuyx@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黄河路11号豫粮大厦1717室
邮 编:450003
联系人:朱 辉 丁志敏
电 话:0371-65906771(传真)
附件:首届“中原杯”河南省原创动漫画大赛申报表.doc
河南省文化厅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