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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日期:2014年07月02日       点击量:

祝贺您被录取为河南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

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您,请按下列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时间

2014年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新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在报到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河南大学各学院(实验室、中心)。

三、学费和缴费

1.我校按学科(专业)收取学费,学科(专业)不同,收费标准不同。

2.我校执行的学费标准不超过河南省规定学费标准的上限。

3.新生入学报到时,学费和住宿费请按照“2014年研究生新生入学缴费须知”要求,提前存入所发银行卡内,由于河南省学费标准尚未确定,请在开学前及时关注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四、报到有关手续

1.报到时须持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一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8张(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与办理各种证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2.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新生须将档案、工资关系等转至我校,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新生可将档案放在原工作单位,但入学时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其待遇按有关协议书执行。

3.外省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处”,接收单位写“河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河南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河南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也是“河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己携带,入学时交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定向学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可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转入我校。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入学后交至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4.根据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本省考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外省考生户口是否迁移,按生源所在省市有关规定办理;本省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在毕业学校的)仍需迁移户口。

五、其他事宜

1.我校“奖助贷”等相关规定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2.新生入校体检费30元/人;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20元/年,按学制一次性缴纳。

3.我校不提供被褥等日常用品,请自备。

4.研究生在学期间公共课教材由考生本人自行购买。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我校进行报考与录取资格复查,一经发现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者,取消入学资格。

6.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不办理自费出国手续。

7.入学时请沿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预防自己的现金、行李和证件被盗或遗失。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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