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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日期:2020年03月05日       点击量:

一、 考核对象

凡取得我院研究生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需按时参加中期考核。

二、 考核时间

(一)每年61日至30日之间对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630日之前全部完成中期考核工作。

(二)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中期考核者,应于中期考核前(51日前)提出延期考核的申请,经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同意,可延期1次。原则上要求在延期申请获批后三个月内完成考核。

三、 考核内容

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对照检查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全面考核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开题及学位论文创作进展等。主要内容包括:

1.政治思想及道德品质表现。

从研究生政治素质、治学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组织纪律等方面考核研究生品行是否达到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

2.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完成情况。

考核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课程学习及学分完成情况。

3.科研能力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

结合研究生文献阅读、学术交流情况,学位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学术论文发表等获得科研成果情况,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情况,综合评定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四、 考核条件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应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学习,课程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已开题,且在研究生管理云平台上提交中期考核申请;已按期向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一) 河南大学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书

(二) 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三) 河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凡缺少以上材料之一或未按期完成规定必修环节者,不得参加考核。

五、 考核形式

中期考核由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办公室负责审核材料和资格,并拟定当年考核日程,由中期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事宜,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工程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考核处理决定。

六、 考核组织和程序

(一) 结合研究方向和学院科研团队情况成立相应学科的中期考核小组,中期考核小组负责该学科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具体实施。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含)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含)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小组至少包含一名行业或企业专家。

(二) 研究生辅导员对研究生课程成绩、开题报告完成时间进行审核,并就研究生思想品德及科学作风等给出评定意见。导师就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课程学习、论文进展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就其是否具有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和继续培养潜力提出明确建议。相应审核结果及意见填入中期考核表(附件1)。

(三) 考核小组召开研究生中期考核会,研究生需向考核小组汇报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进展、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和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情况。考核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中期考核结果做出结论性评定意见,给出考核评定等级,并填入中期考核表。

(四)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工程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中期考核意见进行审议,对考核结果做出决定,并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五) 研究生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复核,并根据复核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

(六)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考核者,应于中期考核前提出延期考核的申请,经导师和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同意,可延期1次。

(七) 因在国外或境外进行联合培养无法在校按期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须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经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在国外或境外按期进行中期考核,但博士生、硕士生须分别至少有4名、2名同行或相关领域专家对其中期考核材料进行通讯评议。

七、 考核评定与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二)中期考核等级为“优秀”者,优先推荐参与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及综合评优评奖。考核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

(三)中期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者,可以正常进入研究生培养的下一阶段。

(四)中期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者,需在6个月期间内提出重新中期考核申请,由考核小组对其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复查结果按“合格”或“不合格”处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1.思想品德、科学道德和学术品行不符合学校培养要求。

2.课程成绩和应修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

3.因个人原因学位论文工作无明显进展,并经导师认定确认。

4.未经批准不参加中期考核。

5.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重新考核后,仍未达到相关要求。

6.其他不具备继续培养潜质的情况。

(六)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应终止其学业,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按结业或肄业办理。硕博连读生中期考核“不合格”、但未取得硕士学位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转读硕士学位。

八、 其他未尽事宜,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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