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心理工作站旨在面向全院在校生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根据大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辅导、咨询活动,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帮助他们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交友恋爱、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困惑,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学院心理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负责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参加相关专业培训,提升工作站的专业工作能力;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联络员管理与指导;建立朋辈辅导员队伍,为本学院学生提供基础咨询服务;做好重点学生档案建设与管理,规范学院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体系。加强对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
第四条 学院心理工作站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站长,副站长,各年级班级心理委员,其中站长由分管学生副书记担任,总体负责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站长由学院辅导员和朋辈辅导员担任,指导并管理学生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班设置1名心理委员,寝室设置1名心理信息员,负责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构建和完善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做到学生心理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早上报。
第三章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第五条 积极参加并组织相关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围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日”和“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为核心的心理健康教育月主题教育活动,全年开展至少2次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每个年级有计划安排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每班每学期不少于1次,根据班级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第六条 开展大学生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继续深入推广团体辅导式班会,切实保证全年落实到每一个班级。针对不同学生群体的需求,通过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及宿舍关系、班级凝聚力等系列团体辅导活动,促进参与学生探索生命,优化心理素质。
第七条 充分利用学院网络、微博、微信、宣传栏、板报等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普及活动,通过加强学院文化建设,增强学生自我心理保健意识,促进其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第四章 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
第八条 根据心理健康状况普查结果,建立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心理普查中筛出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对于曾经有过自杀经历、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以及患精神疾病处于康复期的学生做好跟踪记录和干预档案,必要时将他们及时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治疗,尽最大努力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九条 着力提升心理委员和朋辈辅导员对心理问题的发现和识别能力,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向有咨询需要的学生介绍求助途径,并及时向心理工作站站长和副站长反映。发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指导学生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精神疾病医疗机构就诊和治疗。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其法定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做好监控工作,并及时将学生按有关规定转介至精神疾病医疗机构进行处理。
第十条 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和励志教育,提高大学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一旦发生心理危机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善后工作,重视对心理危机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提供支持性心理辅导,最大程度地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负面影响,不断提升本院学生对心理危机事件的应对及处理能力。
第五章 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一)工作站站长职责
1. 组织工作站人员在全院范围内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2. 定期召开会议,安排开展力所能及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 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活动。
4. 做好每年新生人学的心理普查工作,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干预,做好转介工作等。
5. 监督、指导、评价心理委员的工作。
6. 完善制度建设。
7. 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二)老师副站长(辅导员)职责
1. 协助好站长的日常工作,对班级工作进行整理的安排与督促,及时将计划落实到位。
2. 做好与各级心理委员的沟通和联络,适时了解学校动态,及时通知。
3. 做好心理委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汇报和应对各种紧急情况,对有主动沟通能力,适应能力强的人员进行合理安排和及时调整。
4. 组织开展工作站各种心理培训,团队建立,活动组办等。
5. 做好心理委员的内部培训工作和心理委员考核工作。
(三)学生副站长(年级心理委员)职责
1. 做好辅导站的各项宣传工作,让全院同学深入了解二级心理辅导站的方方面面。
2. 积极配合辅导站老师做好各项工作,义不容辞的为同学们服务。
3. 在辅导站老师的统筹安排下开展各种心理知识的普及活动。
4. 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存档工作。
5. 定期向上级心理辅导员汇报工作。
(四)班级心理委员职责
1. 协助年级心理委员开展各种活动。
2. 注意辨别、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各种心理困扰,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及时向心理辅导站反映。
3. 做好本班心理健康教育的推介、策划、活动记录、组织和效果评价工作。
4. 按要求参加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和会议等。
第六章 工作宗旨和工作范围
1. 工作宗旨:以增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为目的,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解除心理困扰,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努力开发个人潜能,促进学生全面成长为宗旨,组织开展面向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活动。
2. 工作范围:随时接受同学们的咨询,并对咨询对象进行适当辅导; 为同学们学习生活等问题解惑答疑;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建立和整理学生心理档案,定期对重点关注的学生进行归档整理;定期参加学校心理培训,组织内部成员交流和培训;指导各班心理委员收集资料,并对重点关注学生定期跟踪记录,发现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能进行干预。